診斷標準

美國風濕病學會於1987年定義以下的情況為類風濕性關節炎

 ●晨僵超過1小時;

 ●3個或以上的關節發炎;

 ●掌指、手腕和近端指間等關節出現關節炎;

 ●對稱性的關節炎;

 ●類風濕結節;

 ●類風濕因子陽性;

 ●放射線學(X光)檢測發現關節有侵蝕(erosion)。

  只要達到最少任何以上四項情況,便被判斷為患有類風濕性關節炎。但在罹患此症的早期,某些上述的情況並不明顯,所以有些患者並非達至這一項標準。學會的目的是將病者分類作為研究,而非協助診斷此症。如其中一個情況是有關關節的磨損,在治療時這卻是主要要避免的情況,因關節磨損是不能治癒的。所以,縱然病人未能完全滿足上述的標準,亦會被當作患有此症而作出治療,以避免病情的惡化。雖然如此,這套標準仍然在研究方面非常有用,尤其在流行病學方面。

血液測試-類風濕因子

 當臨床測試懷疑患有類風濕性關節炎時,就要替病人作免疫學研究,如類風濕因子。類風濕因子呈陰性反應並不能完全撇開類風濕性關節炎的可能性,相反,可能會是一種稱為「血清反應陰性」的類風濕性關節炎。在患病的頭一年,類風濕因子測試多會是呈陰性的。其中80%的病人最終會轉為血清反應陰性狀態。在其他疾病,如乾燥綜合徵,及約10%健康的人都會出現類風濕因子,所以測試並非十分準確。

抗環瓜氨酸抗體

  由於類風濕因子測試不可靠,測試的專一性甚低,於是發展出新的血清測試:測試一種稱為抗含瓜胺酸蛋白質抗體的存在。這種測試能診斷出約80%的類風濕性關節炎病人,而在非患有類風濕性關節炎的病人中則很少呈陽性反應,專一性達至98%。另外,這些抗體在早期病患時,甚至比發病前更早亦能測得。 為了測試其他關節炎的病因,亦會進行其他血液測試,如紅斑性狼瘡。血紅球沉降率、C反應蛋白、血常規、腎功能檢查、肝功能檢查及免疫檢查(如抗核抗體)等亦會於此時進行。鐵蛋白能顯示模仿類風濕性關節炎的血色病。

資料來源:維基百科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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